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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10-24 16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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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工程机械行业协会

一、按照党章“控制总量,提高质量,优化结构,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并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
二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、培养和教育。入党申请人提出申请,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,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。

三、做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。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,经过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。发展对象必须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。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形成结论性材料。

四、接受预备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。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,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,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和上级党委批准,给予转正。